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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01 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党办发〔2013〕1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首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面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用四至五年时间彻底改善首府大气污染的目标。认真落实“八个一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为抓手,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能源,深入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继续强力实施城市周边电厂关停治理、重点企业和米东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治理等一系列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投资122亿元完成16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3%、1.5%、2.5%。各区(县)政府结合辖区情况,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确保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完成年度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电厂关停治理。


1.继续推进燃煤电厂关停治理工作。在完成华电苇湖梁电厂关停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红雁池水库的环境管理要求,启动国电新疆红雁池电厂等关停工作,9月前制定完成公用电厂关停方案,采取一厂一策,逐步推进其余公用电厂的关停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企业自备电厂火电机组关停治理。
2.继续实施其他3大公用电厂(华电红雁池电厂、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神华米东热电厂)及保留的自备电厂的升级改造。公用电厂和保留的企业自备电厂按照“三脱一除”的要求完成脱硫、脱硝、脱汞、除尘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综合烟尘去除效率达到99.9%以上。2014年7月1日起力争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所有火电机组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低氮燃烧、脱硝设施建设,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脱硫增效改造、烟气旁路封堵,2014年底前完成密闭料仓、煤仓和输煤管带系统等防治扬尘项目建设。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自备电厂2014年年底前完成清洁能源完全替代燃煤。

(二)继续开展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全面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重点工业企业必须达到行业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或最严格排放要求。关停所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生产工艺和设施。
1.继续推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一是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3座120吨转炉建设三次除尘设施,除尘效率达到99.9%以上,烟粉尘排放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2014年7月底前完成淘汰4座380立方米高炉,10月底前完成淘汰炼钢工艺2台40吨转炉及配套设施、6台20吨和2台35吨燃煤动力锅炉;确保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减排能力。二是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完成14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设施建设,硫磺回收效率达到99%以上。三是实施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确保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
2.继续推进污染企业搬迁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水泥厂、乌鲁木齐县燕儿窝水泥厂、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停工作。
3.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是启动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华印刷厂、新疆泽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在2015年底前完成全面治理,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投运率达到90%以上,净化效率达到90%以上。二是督促中石化、中石油、西部管道公司等重点单位,确保我市完成加油站油气管线铺设、油气回收性加油枪的更新,油罐车改装以及储油库高效密封浮顶罐改造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等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三)深化清洁能源推广和节能减排工作。

1.全面开展乌鲁木齐县、米东区等周边区域燃气、热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现行政辖区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所有的餐饮单位使用清洁能源,不得燃用原煤。
开展中心城区燃煤设施的全面摸排,10月前组织各区(县)加大对辖区内现有燃煤设施的拆改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不再存在燃煤设施。
2.完成中心城区老旧供热管网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区域热计量设施建设,有效减少供热能耗。完善城市天然气应急保障工程。
3.实施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关于禁止新建各类燃煤设施的通告》要求,全市不批建新的燃煤设施,工业用能使用清洁能源。开展全市燃煤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示范工程,2014年完成50%。
4.组织华电乌鲁木齐热电厂、华电红雁池电厂等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的实施。
5.开展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一是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工程;二是新疆聚力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实施凝析油稳定轻烃精密装置改造工程;三是乌鲁木齐华源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天然气锅炉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四是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实施烟气电除雾技改工程。
6.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和米东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新车和转入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型式核准目录》最新标准。严格执行“无标车”禁行和“黄标车”限行管理规定,到2014年底,完成1.4万辆“黄标车”淘汰,2015年争取完成所有4.4万辆“黄标车”和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老旧车辆淘汰。全面推广国四高品质车用油品,确保高品质油品充足供应。

(五)全面实施扬尘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控制扬尘污染。一是工业企业储运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施全封闭式密闭管理;严格落实散装物料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要求,监督电厂、重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对煤炭、渣土、建筑垃圾等散装物料实施全封闭运输,所有大型货运车辆禁止进入中心城区;所有露天渣堆、料堆、土堆必须进行有效覆盖,并采取喷淋或其他抑尘措施。二是各类施工场地严格落实渣土覆盖、车轮冲洗等五个百分之百措施;闲置三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对产生施工扬尘的施工单位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限制招投标资格。三是积极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推进西山、苇湖梁、南山片区煤矿关闭;关闭中心城区所有堆煤场和售煤点,确需开设的必须全封闭或移至室内;完成关闭、搬迁中心城区所有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加热站。四是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造成空气污染的物质。五是道路清扫保洁全面实施机械化清扫和湿法作业。六是增加树木种植量,适当扩大城市水面,加强城市周边及联防联控区域绿化力度。七是对城市南部乌拉泊区域砂石料厂进行整治,依法取缔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砂场、碎石场;对乌拉泊国际物流园基地建设范围及周边约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砂坑进行回填,砂场完成搬迁。八是开展城市北部荒漠防护体系建设工作。

(六)开展以米东区为重点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开展以米东区为重点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解决区域空气污染严重问题。一是实施工业企业规范整治,完成所有不符合区域规划要求的工业企业关停、搬迁、治理,工业项目全部搬迁至园区,完成米东区300家污染企业的关停治理。二是对堆煤场和煤矿进行综合整治,完成辖区内所有煤炭堆场的整治关停,完成神化乌东煤矿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完成关停米东区辖区内产能落后小煤矿,实现与中心城区环境质量同步改善;三是对沙漠化、未利用土地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四是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十五小”、“新五小”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淘汰取缔;五是深入开展园区工业锅炉“煤改气”,重点推动米东工业园区119家工业企业的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六是完成中心城区餐饮业清洁能源全覆盖,重点完成米东区建成区500余家餐饮业的清洁能源改造。
同时全面推进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等城市北部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年内取缔现有小型工业园区、乡(镇)村工业区,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及治理无望企业的关停并转。

(七)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按照《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新党办发〔2013〕10号),严把建设项目尤其是废气排放、扬尘污染类项目的准入关,全市范围尤其重点区域新建项目按照产业类别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所有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从源头布局上杜绝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隐患。

(八)进一步完善环境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环境能力建设,科学应对复杂、突出的环境问题。一是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预报及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区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会商协同机制,在重污染天气或重大节庆、会议期间,采取限产或停产等强制性措施,降低空气污染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二是通过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平台、购置环境安全应急监测仪器车辆等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三是完善机动车执法能力建设,建设仲裁站、配置尾气遥感监测车及相关检测分析设备等。四是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标准建设,完善污染源监控中心、12369指挥监控中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控中心的仪器设备配置,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管理建设。

四、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制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任务完成;组织完成辖区所有燃煤设施拆除并网及清洁能源改造;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土堆、渣堆、料堆的扬尘污染监管,加大对车辆运输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管理及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督查考核;以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为重点的各区(县)人民政府,完成辖区内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落后产能、治理无望污染企业的关停淘汰工作;参照市级公务用“黄标车”淘汰的要求,各区(县)完成区(县)级公务用“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完成油库、油罐车及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二)市绩效办负责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各区(县)评选“群众满意好班子”的重要依据。
(三)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组织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加速淘汰老旧车辆;公布全市及各区(县)空气质量状况;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四)市财政局负责积极落实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国家、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确保环保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落实;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全市公务用“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确保年内完成淘汰任务。
(五)市建委负责年内组织完成中心城区全部燃煤设施的拆并工作,完善“煤改气”等项目建设,确保燃气锅炉环保设施建设完善,达标排放;严格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全面启动乌鲁木齐市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程。
(六)市经信委负责完善公用电厂关停方案,推进机组容量5万千瓦以下企业自备燃煤电厂关停及落后产能淘汰;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完成节能项目建设;完成年度企业关停搬迁目标任务;组织煤炭局制定方案并完成对西山、苇湖梁、南山片区煤矿的关停。
(七)市发改委负责制定积极的经济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实施污染防治;积极争取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污染治理资金;完善乌鲁木齐市限制发展产业名录。
(八)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市政施工、房屋拆除、道路清扫、运输遗撒等扬尘污染源点的控制管理;落实城市垃圾规范收集、处置及全密闭运输;提高市区车行道机扫率和中水冲洗率。
(九)市规划局负责对无热源覆盖的区域不批建新的建设项目,落实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的相关规定。
(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提高道路畅通率,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严格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的查处。
(十一)市科技局负责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和提升空气自净能力等相关基础课题及技术研究列入市级科技重点项目;鼓励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使用,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车用油品的管理;制定乌鲁木齐市“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督促全市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建设油气回收装置。
(十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会同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启动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的编制工作;加强对车用油品管理,规范“油改气”市场,确保“油改气”车辆稳定达标排放。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完成城市周边砂场的整治,依法取缔乌鲁木齐南部14家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砂场、碎石场;组织对乌拉泊国际物流园基地建设范围及周边约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砂坑进行回填及生态恢复治理,完成砂场搬迁;对计划关停的煤矿加强证照管理,促进关停工作顺利推进。
(十五)市气象局负责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根据冬季气象条件和环境空气污染形势,按照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符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积极组织人工增雨雪作业,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十六)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北部荒漠生态林体系建设工作,采取建设防风林、封沙育林等生态修复措施,防治扬沙、扬尘污染。
(十七)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
(十八)市热力总公司、新疆燃气集团负责依据燃煤供热锅炉拆并需求,完成新增供热区域的天然气输配管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组织实施主体,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目标完成。市大气办、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保障资金投入。投资122亿元,实施16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列为市级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融资、债券等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积极做好“十三五”规划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争取国家、自治区更多支持。
(三)严格评估考核。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问责制。对拒不配合开展首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空气质量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和约谈,并挂牌督办,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环境管理。落实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落实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协调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分区环境治理日报发布,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强化环保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超标排污行为,加大巡查、督查和专项检查力度,跟踪重点项目落实整改。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高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处理效率,改造升级12369信访投诉系统,及时受理和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加大环境科研及环境宣传。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改善自然环境、提升空气自净能力相关技术研究。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进展情况的宣传,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增强个人和企业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环保重大决策事项征询公众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质量公报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大力推进区域合作,加强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宣传工作。

六、环境质量改善预期

通过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力争减少原煤使用量26万吨,实现烟粉尘减排105714吨(包括无组织粉尘预计减排10万吨),二氧化硫减排7588吨,氮氧化物减排2.9万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力争全年实现优良天数300天以上。
附件:2014年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附件:
2014年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合计 1223567       
一 电厂关停治理项目  234148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各重点企业
1 燃煤电厂(含自备)关停治理  234148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1-1 公用电厂关停项目 启动国电新疆红雁池电厂等关停工作,完善关停方案。  2014     市经信委 
1-2 国电新疆红雁池电厂脱硝项目 对2*330兆瓦机组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及脱硝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标准。 15700 2014.6.30    3000 市环保局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1-3 华电新疆红雁池电厂脱硝项目 对4*200兆瓦机组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及脱硝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标准。 21208 2014.6.30    4870 市环保局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
1-4 华电新疆乌热电脱硝项目 对2*330兆瓦机组1、2号机组采用SCR烟气脱硝。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标准。 13000 2014.6.30    2400 市环保局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5 自备电厂脱硝工程项目 对自备电厂机组进行低氮燃烧器改造及脱硝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国家标准。 56105 2014.6.30    13112 市环保局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6 燃煤电厂脱硫增效改造项目 燃煤电厂严格执行环保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现有的脱硫除尘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完成烟气旁路封堵。 43500 2014.10.31   5671  市环保局 全市燃煤电厂
1-7 燃煤电厂烟尘治理改造项目 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粉炉,包括自备电厂,实施电袋改造,除尘效率不低于99.9%。 31335 2014.10.31  3479   市环保局 全市燃煤电厂
1-8 燃煤电厂等用煤企业煤仓及散装物料密闭料仓建设项目 全市主力公用电厂、企业自备电厂及用煤大户实施密闭煤(料)仓、密闭物料输送等防治扬尘改造。 53300 2014.12.31     市环保局 电厂及自备电厂重点企业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二 重点企业污染治理  24202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政府 
2 重点行业污染治理项目 对钢铁、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治理升级。 16500      市环保局  
2-1 石油炼制行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 乌石化分公司140万吨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硫磺回收率99%以上。 7500 2014   450  市环保局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2 钢铁行业转炉除尘改造项目 八钢公司3座120吨转炉建设三次除尘设施。 2000 2014-2015     市环保局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2-3 钢铁行业扬尘治理工程 八钢公司安装雾泡、除尘灰气体输送,安装布袋除尘器,汽车卸料线改造。 3000 2014  800   市环保局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2-4 水泥行业脱硝治理工程 米东天山水泥、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分公司大于2000吨/日生产线建设脱硝工程,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 4000 2014     市环保局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3 污染企业关停项目        市经信委  
3-1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水泥厂)  关停  2014 1400 557   市经信委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3-2 乌鲁木齐燕儿窝水泥厂 关停  2014  273   市经信委  乌鲁木齐燕儿窝水泥厂
3-3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关停  2014     市经信委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4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 关停2×3兆瓦火电机组  2014 102140 568 1389 370 市经信委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3-5 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自备电厂 关停1×9兆瓦发电机组
燃煤发电部分  2014 5770 37 78 15 市经信委  新疆新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3562 2014-2015     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各相关治理企业
4-1 加油站油罐车油库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建设油气回收装置。 3000 2014     各区(县)政府 各加油站、油库、油罐车项目业主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4-2 化工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原辅材料及产品存储、装卸呼吸气、有机工艺废气VOCs综合治理。 200      市环保局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3 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烘干机高浓度排气、车间排气VOCs综合治理。 200      市环保局 新疆新华印刷厂
4-4 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石油液体储存、装卸呼吸气、有机工艺尾气、污水集输、处理过程释放气VOCs综合治理。 162      市环保局 新疆泽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 污染排放与环境质量调查项目  140 2014     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5-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 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摸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状况。 140      市环保局 
5-2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状况摸底调查 调查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系数及其活动水平。       市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5-3 区域性特征污染物的空气质量调查性监测 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区域特征污染物,例如环境空气中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氟化物等,周期性开展调查性监测,建立特征污染物数据库,为进一步开展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提供基础性支撑。       市环保局 
5-4 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平台建设 建立多尺度、高分辨率大气排放清单与多种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平台,建立多尺度评估模型。       市环保局 
6 电厂脱硫配套项目 新建年产15万吨脱硫吸收剂粉末加工项目,产品用于电厂脱硫工艺。 4000 2014   /  市环保局  新疆德诚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 清洁能源推广和节能减排工作  565190 2014     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政府 相关企业及业主
7 煤改气项目 中心城区实现清洁能源全覆盖。 65000 2014     市建委、各区(县)政府 
7-1 燃煤锅炉拆改项目 中心城区所有燃煤设施全部完成拆改,共计5699台。 10000  150000    市建委 燃煤小锅炉业主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7-2 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全市燃煤工业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示范工程,2014年完成50%。 55000      市建委 相关治理企业
8 天然气建设和供热改造项目 完善全市燃气管网建设,实施既有供热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供热。 316067 2014     市建委、各区(县)政府 
8-1 米东区燃气配套设施建设 改造米东区现有燃气管线10公里,新建燃气管线20公里,建设城市门站1座,新、改建高中压调压站2座。 15000      市建委 鑫泰燃气公司
8-2 城北新区燃气配套设施工程 新建1座门站,120公里高压管网,56公里中压管网。 42000      市建委 新疆燃气集团
8-3 乌鲁木齐兵团与地方合作区天然气工程 建设天燃气门站2座,高压长输管线27.9km,高中压调压站3座,次高压管网27.7km,中压管网137.7km。 56114      市建委 新疆燃气集团
8-4 城市会展片区燃气配套设施工程 新建20公里高压管网,65公里中压管网。 13000      市建委 新疆燃气集团
8-5 城市天然气应急保障工程 新建西北及西南5座1万立方的LNG储罐。 23000      市建委 新疆燃气集团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8-6 城市南区一、二次老旧供热管网改造 2014年-2015年完成改造,2014年度投资35000万元,改造一次管网80公里,二次管网200公里。 35000      市建委 市热力总公司
8-7 供热系统温控节能改造和换热站自动控制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对市热力总公司下属的135座换热站,总面积101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进行供热系统温控技能改造,加装热力入户处热表和配套阀门仪表、静态平衡阀、采集计算器等。 77303      市热力
总公司 市热力总公司
8-8 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热工程 完成太阳能光热、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330万平方米和1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应用项目。 54650      市建委 
9 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160000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相关区政府  相关区政府
9-1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申请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80000 2014-2015     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 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9-2 米东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申请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80000 2014-2015     米东区政府 米东区政府
10 节能减排项目 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污染物减排等改造工程。 24083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相关企业
10-1 新疆聚力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节能改造项目 新建厂房1500平米;购进制氢、加氢、分馏等273台(套)设备,对年分馏3万吨凝析油稳定轻烃精密装置进行配套改造。改造后,达到年处理5万吨润滑油基础油能力,200吨溶剂油。 5000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新疆聚力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10-2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能量系统优化(节能)工程) 实施4项技术改造项目:离子膜烧碱装置能量系统优化项目改造,可节约标煤12228吨、氯乙烯制纯水过程能量系统优化改造,可节约860吨标煤、燃煤锅炉发电运行能量系统优化项目改造,可节约标煤20521吨、烧碱蒸发系统能量优化项目改造,可节约标煤20990吨。 9207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0-3 华源热力燃气锅炉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建设空预器、控制仪表,改造控制系统、烟囱烟道等,全疆率先实施现有燃气锅炉烟气的水蒸气回收和余热回收,可节约天然气消耗1200万立方米,回收冷凝水12万立方米。 4000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有限公司
10-4 中石油乌石化分公司电除雾项目 在化肥厂现有脱硫装置上安装电除雾器,靠电场作用将水珠捕捉,能处理0.01μm以上微小颗粒, 即能去除99%以上的水蒸气,处理烟气中水蒸气能力为25吨/小时。 5876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11 清洁生产项目 监督企业落实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 40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相关重点企业
11-1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监督2家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0 2014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1-2 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项目 监督6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  2014-2015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电厂、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热电厂、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四 机动车污染
防治  257000 2014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 
12 机动车污染防治项目  257000      市环保局 
12-1 黄标车淘汰 2014年完成1.4万辆“黄标车”,2015年前完成4.4万辆“黄标车”和2005年年底前已注册运营的老旧车辆。 252000 2014    5000 市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2-2 机动车执法能力建设 按照“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建设I/M(检测维修)技术应用研究示范站(仲裁站);进行路抽检执法监测能力建设,配置3套尾气遥感监测车,2个国家红外遥感监测站,用于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抽检;配置油气回收现场快速检测仪、车用尿素检定仪和清洁剂检定仪、移动式车用燃料采样分析设备等油品及添加剂测试设备。 5000 2014     市环保局 
 (1)机动车执法仲裁站 建设I/M(检测维修)技术应用研究示范站(仲裁站),对社会化检测和维修机构实施技术监管,提供示范性指导,保障I/M制度的实施。 3200      市环保局 
 (2)路抽检执法监测能力建设 配置3套尾气遥感监测车,用于主城区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抽检。2个国家红外遥感监测站。 1300      市环保局 
 (3)油品及添加剂测试设备 配置油气回收现场快速检测仪、车用尿素检定仪和清洁剂检定仪、移动式车用燃料采样分析设备。 500      市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五 扬尘综合治理  61000 2014     市环保局、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经信委、各区(县)政府 
13 加强城市管理防治扬尘项目  11000      市环保局、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运管局 
13-1 散装物料运输车封闭管理项目 对全市运输煤炭、渣土、垃圾等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实施封闭改造和管理,严防扬尘污染。 10000      市环保局、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运管局 
13-2 城市清扫保洁系统完善项目 完善全市清扫系统建设,机械化清扫全覆盖,配套喷雾降尘设施。 1000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 
13-3 堆煤场关停治理 关停整治城区所有堆煤场,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       市环保局  
14 生态修复及治理项目 增加城市植树造林面积。 50000      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各区(县)政府 
14-1 城市园林建设项目 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人工林1.5万亩、封育抚育2万亩,大力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新建小游园、小绿地100个。       市林业局、各区(县)政府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4-2 城市周边砂场、采石场关停 实施城市周边砂场的整治,依法查处取缔乌鲁木齐南部14家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的砂场、碎石场;对乌拉泊国际物流园基地建设范围及周边约1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砂坑进行回填,砂场完成搬迁。 50000      市国土局、天山区政府、沙依巴克区政府 
14-3 周边煤矿关停 完成西山、苇湖梁、南山片区煤矿的关停工作。       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14-4 北部荒漠治理 林业部门牵头开展北部荒漠防护体系建设,建设防风林、封沙育林等生态修复措施,防治扬沙、扬尘污染。 13000      市林业局,米东区政府,高新区(新市区)管委会 
六 重点区域污染治理  57000 2014-2015     市环保局、
米东区政府 相关治理企业
15 米东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57000      米东区政府 各相关企业
15-1 米东区污染治理 制定切实方案,所有企业完成入园、关停和治理工作,完成辖区300家污染企业治理。 47000 2014     米东区政府 各相关企业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5-2 米东区工业锅炉煤改气 完成米东工业园区119家企业的“煤改气”项目。       米东区政府 各相关企业
15-3 区域扬尘综合治理 完成乌东煤矿环境整治年度任务,其中,封闭式煤仓建设2015年完成。2014年10月前完成的内容有:在主要煤矿出口处设置洗车池,购置煤场喷雾抑尘设施;运煤车辆封闭运输;对乌东煤矿行车运煤路线实施硬化;定期对乌东煤矿内所有道路清扫降尘,并落实专人管理。 10000 2014-2015     米东区政府 神华乌东煤矿
七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应急监测能力、机动车尾气检测系统建设、信息支撑能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环境管理能力配套项目。 12027 2014     市环保局  
16 环境能力建设项目  12027      市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6-1 环境监察能力标准建设 1、按国家环境监察一级标准,配备污染源监控中心仪器设备,配备12369指挥监控中心仪器设备,配备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控中心视频、仪器设备,配备环境执法管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取证、分析、信息化设备。2、环境监管综合视频监控及传输系统建设,建设166家重点企业污染源、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机动车尾气检测视频监控及传输系统。 6925 2014     市环保局 
 (1)监察能力标准化建设 按国家环境监察一级标准,配备污染源监控中心仪器设备,配备12369指挥监控中心仪器设备,配备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控中心视频、仪器设备,配备环境执法管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取证、分析、信息化设备。 3725      市环保局 
 (2)环境监管综合视频监控及传输系统 建设166家重点企业污染源、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机动车尾气检测视频监控及传输系统。 3200      市环保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时限要求 减少原煤量(吨) 烟粉尘减排(吨/年) SO2减排(吨/年) NOX减排(吨/年) 项目主管
部门 项目业主
16-2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监测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 重污染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根据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购置环境安全应急监测安全防护、应急指挥车、应急监测、气体分析仪等必要设备。 970 2014     市环保局 
16-3 环境保护信息支撑能力及标准化建设项目 1、在全市7区1县、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环境保护信息支撑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环境数据中心、移动执法、行政审批、实验室信息管理等系统及相关硬件的建设与开发。通过环境管理平台、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收集、整理环保信息资源,建成环境电子信息资源库,为环保部门和社会提供广泛、完善的环境数据查询服务。2、根据环发[2010]87号文件要求,进行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项目包括机房和辅助用房建设扩建60平方米,辅助用房UPS室、电池间、系统硬件等。
 4132 2014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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