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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粤府〔2014〕6号)和《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东环〔2013〕141号)有
  •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锅炉的环境保护准入和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 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锅炉的环境保护准入和环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 锅炉作为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消耗大户,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排放源之一,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深化我市重点锅炉综合整治,推进清洁能源和低硫燃料使用,确保锅炉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 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东环〔2010〕81号)每3年持续滚动实施的工作要求,以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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