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清洁空气中心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主页 > 你问我答

在制定协同控制方案时,城市应对哪些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出台有针对性的方案呢?对于不同产业结构类型和特质的城市,分别适合采取什么措施才能达到协同控制的好效果,是否有案例说明和建议?

1个回答 默认排序
  • 冯相昭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城市在制定针对性的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方案时,建议可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特征、能源资源禀赋以及环境本底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个人认为,目前中国的城市可重点根据经济发展阶段、是否为资源型城市、是否有冬季采暖需求等三个维度划分为不同的城市类型。
    对于处于快速工业化阶段的城市,通常第二产业比重偏重,工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协同控制潜力;对于工业化基本完成的城市,工业领域战略新兴产业比重往往较高,相对而言移动排放源的协同控制潜力比较大。
    对于资源型城市,这类城市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往往偏重,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的措施往往能产生较大的协同控制效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对于有冬季采暖需求的北方城市,基于当地能源资源禀赋、管网条件以及热源分布特征,秉承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加快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具有较大的协同减排潜力。
    总之,建议充分考虑城市所处的发展阶段,工业化程度、城市本底环境条件,在对不同减排措施进行详细的协同效应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选择协同效应最优的污染物控制策略。类似于北方资源型城市如唐山、邯郸,应加强集中供暖、采暖锅炉清洁化、城郊和城中村散煤治理;类似于深圳、厦门的经济发达、环境本底较好的城市,注重移动源污染治理(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类似于重庆、成都、贵阳等快速发展的南方城市,应该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如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等。同时,应注重减少不同关联行业的协同减排:建议各城市在推广各类纯电动车时,应加强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减少电动车的能源生产阶段的污染排放。



©2024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 京ICP备1804216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