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NGO要监督化工园区VOCs排放确实困难。除了上述的专业性和许可权不足以及环保监察人员不可能在举报后立即到达等问题外,NGO人员直接去化工厂内监测也会有很大的安全顾虑。依我在美国加州的经验,我认为环保NGO要监督VOCs排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 督促政府环保部门就有组织排放源(例如烟囱、排放口、火炬等),要求工厂加装并维持在线连续监测系统(In-Line Process Monitors 或Continuous Emissions Monitoring System, 简称CEMS),并且把监测值直接在互联网上公布,或是送交环保部门后,由环保部门定期公布相关数据。CEMS有长远的使用经验,不过,应用在VOCs上比较困难, 还不常见,可以视排放源特性,将监测不同参数(例如流量,温度,压力,热值,含硫量等)的过程监测作为替代。
2. 督促政府环保监察部门就无组织排放源(例如LDAR涵盖的组件、储槽、废水系统等),加强现场监管频率和力度。最好也可以定期(例如每季)公布其监察结果。此外,VOCs无组织排放源管理法规或政策应该会(要)规定工厂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呈报管理部门。NGO可要求管理部门将这些监测结果公布。
3. 最近这几年确实有一些便携、易操作且便宜的侦测器可用于监测PM2.5,VOC,NOx等。不过一般来说,还是不太可能使用这些简易的仪器在工厂附近(或厂内)测到的数值来证明工厂有没有超标排放。另外,为降低民众举报后监察人员延迟到达的问题,我们常用一种简易的取样器(如下图)交给稍有训练的民众,在闻到恶臭时,立即打开取样器,再交给随后到达的监察人员带回做精密的分析(例如GC/MS)比对。这个方法,和上面提到的侦测器一样,也是很难证明工厂有无超标排放。不过,二种方式多少都可以提供民众有关自己呼吸空气质量的信息,(前者每次信息不多但可大量使用,后者相反),都有些接受度。
化工园区排放VOCs或臭味物质的来源及影响十分复杂,必须完整掌握原料、物料、制程、污染控制设备、排放源等,才能厘清问题并解决。因此,污染源调查十分重要。
化工园区排放VOCs/臭气的潜在来源包括:
(1) 烟囱/管道连续排放;
(2) 设备元件、逸散源间歇排放,如:元件泄漏、贮槽、废水场、装载、开放式操作未有效密闭收集等;
(3) 非常态排放,如:设备故障、操作不当、致臭物质不当弃置等。
因此,针对不同排放源需采取不同的管制监督方法。
针对烟囱、管道排放VOCs的监管,要求工厂确实操作污染防制设备,并定期检测烟囱、管道的排气浓度、成分;排放量较大的管道,应装置烟囱自动连续监测VOCs仪器,并定期检测臭气浓度。各项资料应提报给主管机关。
备元件、逸散泄漏源间歇排放VOCs的管制,要求工厂调查建立所有设备元件、逸散泄露清单,确实依标准程序及方法维护与测定,发现泄漏超标应立即改善。一般每季需检测一次,掌握泄漏比例;针对泄漏比例较高的工厂或设备,需追踪改善成果并加强抽测。
非常态排放、违规排放的管制,要求工厂加强执行操作维护,并需具体申报每次排放状况。主管机关需加强稽查,告发重罚。
台湾于1990年代开始推动上述的管理工作,取得了十分有效的污染改善成果,石油化工园区近十年来的民众陈情已大幅降低。
地方NGO监督工厂VOCs超标排放可参考下列几种方式:
(1) 与执行机关、工厂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小组,深度了解工厂排放、控制状况,可协助改善污染,也可监督污染排放。
(2) 依据政府、工厂公布资料,分析排放资料变化特性,可掌握异常排放的相关资料,要求污染源改善。
(3) 在工厂周界进行监测,如:傅氏转换红外线光谱分析仪(FTIR)等,只是该设备较昂贵,应由政府或产业安装;监测数据则可公布给大众,提高透明度。
上述三种方式在台湾、美国德州的石油化工产业园区都有实际执行经验,也发挥监督、改善污染的效果。
我服务 20 年的台湾工研院也是一个 NGO 组织,一直从事协助环保部门查找污染源的工作。
首先需要建立排放清单,把工厂的有机废气排放口统计出来,根据排污费的收费办法,或工厂的制程特性,推算有组织的排放量与排放浓度,针对可能超标的排放口做检测或在线监测。
二是针对无组织排放的部分,这比较麻烦,但还是有办法,我在工研院的时候开发过一套溯源的演算法,介绍详见附件演示文稿,利用厂界在线监测的结果,搭配风速风向变化的关系,可以推算污染来源。
三是分析方法,比较简单的可以采用便携式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测量总碳氢化合物(THC),作为初步判定的依据,浓度明显偏高的,再采用国标方法 38-1999,测量非甲烷总烃(NMHC),或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测量特征因子。
关于 LDAR 的质量管理,我提供一个台湾的作法给你们参考。工厂做完 LDAR 后,会出具一份各类元件泄漏率的统计报告,例如工厂有 10000 个法兰,其中10 个泄漏浓度大于 10000 mg/m3、100 个大于 1000 mg/m3等等。问题是如何知道这个统计结果是对的。台湾的做法是找两家检测机构来做,一家做全厂 LDAR,例如 5 万点;另一家,通常是公信力较高的,费用也较高的,抽样进行 5 千点的 LDAR检测。如果这两家做出来的泄漏率报告和统计检验的结果一致,就代表 5 万点的报告可信。以前我在台湾工研院的时候,经常扮演这个 5 千点的 LDAR 工作,NGO 可以尝试与环保局沟通,经过一定的培训后,扮演类似工研院 5 千点的 LDAR 的角色,可以强化 LDAR 的质量管理。
>>台湾LDAR质量管理参考